公示公告

更多

聚焦绿色乌审

更多

专题专栏

更多

聚焦绿色乌审

当前位置:首页 > 聚焦绿色乌审

快来!我们在寻找“暖城文明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21


    在我们身边,总有这样一些人感动你我、温暖人心,他们把善行益举、融入日常生活,在平凡的岗位上、在普通的人生中,用自身行动诠释了文明行为的内涵、无私奉献的真谛。他们或许是你的邻居、同学、同事、亲朋,或是擦身而过的陌生人。我们期待着与您一起分享他们带给您的这份感动和温暖。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统筹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等要求,全面推进鄂尔多斯市委“三个四”目标任务和乌审旗委“三四四”发展任务,大力提升“暖城”文明程度和群众文明素养,拟在全范围内组织开展首届鄂尔多斯市“我是暖城文明人”评选宣介活动,具体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我是暖城文明人”评选宣介活动为主题,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寻找和发现身边文明人、文明事,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为目标,着力发现典型、宣传典型、选树典型,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荣誉感和幸福感,为乌审旗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重点任务

   (一)寻找“暖城文明人”

   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动员群众自荐、邻里互荐、单位举荐和媒体发现推荐等方式,寻找“暖城文明人”。

    1.动员群众互相荐组织引导广大群众挖掘身边好人,推选道德典型,动员群众推推群众。在嘎查村、社区小区设立“暖城文明人呼唤站”,常态化收集“暖城文明人”典型事迹。依托苏木镇、嘎查村道德评议会,积极收集文明人线索。同时,组织楼栋长和网格上门走访,地毯式搜寻暖城文明人线索,核实已推荐的优秀事迹。积极发挥“共富乡村、共享社区”作用,探索设立推荐人“伯乐奖”,广泛树立“伯乐也是榜样”的理念,对主动提供“暖城文明人”线索和事迹的群众给予物质奖励,让群众随时随地关注身边好事、发现身边好人,成为正能量的“伯乐”。

    2.发动各行各业找。构建部门联动、共同培育“暖城文明人”的工作格局,将推荐活动深入社区、学校、机关、企业、村镇等基层单位,动员激励人们踊跃推举身边好人好事,全方位、多层次挖掘凡人善举,形成“层层做、级级推”的工作格局。

3.启动线上线下推。始终坚持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宣传格局,推动暖城文明人向基层走、向网上走、向心里走。优化主流媒体宣传在旗级媒体、多多评·乌审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暖城文明人”的评选宣传,组织新闻记者等深入基层采写,在乌审旗发布开设专栏常态化宣传,择优向市、自治区中央文明网推荐刊播,全面提升“暖城文明人”知名度影响力。

    (二)评议“暖城文明人”

    以“群众讲、讲群众,群众评、评群众”为主线,组织网络点赞评议、公众人物代表评议、实地走访调查评议,确保评选出来的人物可敬、可信、可学。

   1.推出网络点赞评议。按照市文明办统一要求,将候选人推荐上报后,市文明办将制作推出“暖城文明人”网络点赞评议专题页面或微信小程序或APP平台等,乌审旗以“多多评·乌审通”物质积分、兑换景区门票等奖励形式,鼓励广大市民朋友参与转发、点赞和评议,扩大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

    2.组织公众人物代表评议。各苏木镇、各部门组织召开“暖城文明人”评议座谈会,可以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公众代表参与,采取自我讲述或他人代讲述的方式,现场由公众人物代表进行评分评议。

    3.实地走访调查评议。旗文明办分组对评选出来的候选人物组织实地走访,听取候选人所在组织或单位,以及身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征求纪委监委、公安、法院、税务等部门的意见。

    (三)评选“暖城文明人”

    1.参选范围。乌审旗生活、工作或学习的广大干部群众,不分年龄、民族、职业,凡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领域,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认可,具有较强的先进性、时代性、典型性和群众性的先进人物。

    2.标准条件

   (1)具有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把实现

个人理想融入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大梦想之中;弘扬职业精神,掌握职业技能,遵守职业纪律;具有文明服务意识,能够做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热情服务、奉献社会的个人。

    (2)支持并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具有现代文明意识,倡导文明行为,遵守文明礼仪,有良好的文明习惯;自觉遵守《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鄂尔多斯市养犬条例》、市民公约等法规条例;主动参与城市监督管理,为城市管理建言献策的个人。

    (3)支持并积极推动农村牧区移风易俗工作,文明节俭办婚丧,践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的理念,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带头践行绿色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传承尊老、孝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践行厚养、礼葬、节俭治丧的个人。

    (4)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热爱祖国,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帮助他人;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品行端正;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尊老爱幼,邻里团结;勤俭持家,讲究卫生,爱护环境的个人。

    (5)助人为乐、热心公益、勤学善思、孝老爱亲;自强自立、创新创造、热心环保;品学兼优、积极向上、全面发展;能够示范引领广大青少年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未成年人。

    (6)支持并参与社会诚信建设,践行诚信准则,做到诚信服务、诚信执法、诚信生产、诚信经营;具有文明旅游意识,践行

文明旅游行为准则;积极学习文明交通知识,模范遵守文明交通规定;具有文明、健康、理性、绿色消费观念,积极践行光盘行动的个人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0日前,

推荐表、事迹材料规范要求、照片电子版(请扫描二维码)发送至邮箱:124949113@qq.com

    联系人:高庆龄、樊祎如 

    联系电话:7582241

   


乌审旗委宣传部 乌审旗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017300 电话:0477-7582241 传真:0477-7582241
邮箱:wsqwmb@163.com 技术支持:鄂尔多斯市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