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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15

按照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等6部门关于评选推荐第届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要求,为公平公正、严谨细致地做好我市评选推荐工作,现将评选重点事项公告如下。

组织机构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成立鄂尔多斯市第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推荐活动组委会(简称“全市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宣传培育科,负责评选推荐活动的日常工作。各旗区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区的群众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媒体公示、上报候选人等工作。

二、奖项设立

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每类表彰10名左右,5类共表彰50—60名。未当选全国道德模范的正式候选人授予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自治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确定10名候选人上报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全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确定5名候选人上报自治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三、实施步骤

(一)发动群众推荐。各旗区要畅通本地区参与渠道,在当地主要媒体及时宣传公告评选活动和推荐办法,广泛发动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参与推荐。

(二)组织择优推荐。道德模范是在道德领域授予公民的最高荣誉称号,要突出权威性、先进性、示范性,把群众评价高、社会影响大的先进典型推选上来。各旗区按照综合考量、优中选优原则,提出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对拟推荐候选人要在其本人所在单位、社区(村、嘎查)、乡镇(苏木、街道)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如公安机关、法院等部门,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意见),确认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候选人无异议后,采取适当方式,将拟推荐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要向全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以正式文件形式,推荐上报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往届全国道德模范不再参加评选,往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可参加本届评选。

(三)进行审核评定。11月20日开始,全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对各旗区推荐的候选人资格和事迹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对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进行组委会综合评审,并提出推荐上报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市文明委审定后,在鄂尔多斯融媒体中心、鄂尔多斯文明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确定推荐上报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名单,并于11月26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自治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四、推荐办法和时间

社会各界均可推荐第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1119日止。社会各界既可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旗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也可以直接向全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推荐候选人需按类别分别填报全国道德模范推荐表,每人分别附 1000 字左右事迹简介(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附一寸免冠彩照,另附 3000 字左右详细文字材料,(推荐文件、推荐表、事迹材料和照片相关要求可通过鄂尔多斯文明网http://eeds.wenming.cn/公告公示栏查阅下载),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市或各旗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邮箱。

全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党政大楼C座321室,邮编:017010;联系人:杨渌钺;联系电话:0477-8599012;电子邮箱:365295424@qq.com。

 

 鄂尔多斯市第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推荐活动组委会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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