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旗区级道德模范卓娜获评“中国好人榜”孝老爱亲好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04
(桌娜获评“中国好人榜”孝老爱亲好人)
卓娜,女,蒙古族,1970年3月31日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1996年参加工作,现任乌审旗公安局监管大队副大队长。家庭的不幸,让卓娜变得坚强,她用柔弱的双肩承担了生活的重压,为久病的家人撑起了生存的希望。
(卓娜喂瘫痪在床的妹妹吃饭)
工作之初,患病已久的母亲瘫痪在床,这使卓娜伤心至极。但在伤心的同时,作为长女的她,毅然承担起照顾母亲的重担,为母亲洗脸擦身、喂饭吃药、端水送尿成为她工作之余的生活常态。十多年来,卓娜一切以母亲为重,母亲不想吃的,她从来不做;母亲不想听的,她从来不说。从喂水吃饭到帮助母亲大小便,从为母亲洗脸擦身到活动筋骨,卓娜都做到了细致入微。祸不单行,2001年,妹妹托亚的先天性遗传性进行性舞蹈病发作,能帮自己搭把手的老父亲也被查出患有胰腺癌,必须住院治疗。从此,卓娜的压力更重了。每天,清晨四点起床,帮助母亲洗漱喂药、准备早饭,七点钟她提着早餐急匆匆离去,赶往医院照顾父亲,八点钟她必须离开医院去单位上班。中午仅有的几个小时,她没有时间休息,只是默默地在家、医院、单位不停的穿梭着。由于交通不便,她每天只能步走着赶路,由于时间紧,她每天只能休息四、五个小时,身体长时间超负荷运转,她的体重很快下降了三十多斤。面对同事们的好心劝导,她说:“父母的病需要我,工作也需要我,我不能因为自己的困难破坏单位的制度和规定,这样会影响到全局、影响到整体。”2001年底,父母双双离世,这对卓娜来说是非常沉重的打击,但她没有被打倒,她知道这个家还需要她。
父母去世后,为了让妹妹有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卓娜带着已经离异的妹妹离开了她生活三十多年的家,搬到单位的小平房生活,直到2009年购买了一套楼房后,她和妹妹才有了稳定的住所。妹妹病发初期生活还能自理,不用操太多心。2010年,妹妹的病情加重,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失禁。卓娜就这样照顾瘫痪在床的妹妹直到2013年离世。卓娜把半生时间都花在照顾亲人上,错过最佳结婚年龄的她至今未婚。
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可卓娜用实际行动打破了这一常规说法,用自己的真情诠释了以亲情为轴线的人生责任。面对生活的曲折与坎坷,卓娜没有抱怨,而是用自己的善良和孝心谱写着最动人的篇章!2010年卓娜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十佳”监管民警和全市第三届孝老爱亲道德模范;2014年9月,卓娜荣获全区第四届孝老爱亲道德模范;2014年12月,卓娜获评“中国好人榜”孝老爱亲好人。(乌审旗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