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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公安局荣获“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1-07

       10月29日,鄂尔多斯市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暨学习使用蒙古语文表彰大会在鄂尔多斯国际会展中心隆重召开。会议由政府市长廉素主持。

       会上,市委书记云光中作了重要讲话,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宫秉祥宣读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个人和学习使用蒙古语文先进集体、个人的表彰奖励决定,并进行了颁奖。乌审旗公安局荣获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旗公安局刑警大队沙楚日勒图获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近年来,乌审旗公安局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体民警,结合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公安工作实际,高起点、全方位思考、谋划、开展公安工作。始终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己任,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是各族人民的深切愿望,共同繁荣发展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这一主题,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紧抓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中,积极探索具有乌审旗特色的现代警务机制,不断增强公安机关打击、防范、管理、服务能力。将公安工作信息化、执法理念规范化、队伍建设正规化、警民关系和谐化、治安防控体系实战化全面推进,公安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全局各项工作明显走在了前列,为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冯启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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